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梅州市中医医院门诊综合大楼、热病中心中央空调系统及洁净层流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二)预算总金额约需:465万元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四)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履行期结束止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服务区域及内容
门诊综合大楼、热病中心的空调系统及洁净层流系统维保,包括中央/层流空调主机部分、风冷机组、多联机组、新风机组及新风柜、恒温恒湿机组、风机盘管、排风机及排风柜、水泵部分、冷却塔部分、所有过滤器更换部分、风口及管道、控制柜及其它设施维护等(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
(二)本项目执行的技术标准
以下有关政策、标准、规范等,如有更新的,以最新现行版本为准。
专业 | 标准或规范编号 | 名称 |
空调、卫生专业 | GB51039-2014 |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
GB15982-2012 |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 |
GB19210-2003 |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 |
GB50333-2013 |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 |
GB50365-2019 |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 | |
GB/T25915.5-2010 | 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第5部分:运行 | |
GB15982-2012 |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 |
WS/T368-2012 |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 |
WS394-2012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 |
WS488-2016 | 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 | |
WS395-2012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 |
WS396-2012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
(三)维保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按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设备设施说明书及医院要求进行全面完善的维修保养服务工作,包含提供与各设备品牌型号相匹配的全新的零配件及耗材的更换、各类检测检查与调试,含日常维护人工费用、交通运输费用、拆装维修设备及拆装后的场所复原与卫生清理等。维保区域内院方因科室调整、功能变化造成的新增相关空调设备纳入维修保养范围(详细维保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
2.维修保养质量要求:
(1)保证设备正常、安全、高效、节能运行,各设备使用科室的洁净度、静压差、温湿度、噪音等指标符合国家政府相关的技术规范及采购方的要求。同时保证空调运行期间,设备开机率为100%,因故障停止服务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确保满足医院空调系统不间断运行的要求。
(2)维修保养质量不合格者,院方有权要求维保单位停工和返工,并按相关要求即时整改(所有整改、返工发生的费用均由维保单位承担,整改的具体时间由院方安排,维保商必需无条件服从)。
(3)在维修保养期间应严格遵守政府、医院的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如果发生维修保养的质量安全、人员安全、设备安全问题及其它相关问题,由维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维保单位位须自行配备检查、维护、保养、故障抢修的专用工具、车辆及仪器仪表等。
(四)人员要求
1.提供不少5位驻场人员,执行全年(含节假日)8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间外需20分钟内到达现场),负责服务区域中各科室空调及各空调系统相关设备进行全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
2.驻场人员均需持证上岗并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驻场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坏及盗取医院的财物,一经发现,除赔偿医院经济损失外,还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驻场人员资质要求:至少2名人员持有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证;至少2名人员持有电工证;至少1名人员持有焊工证;至少1名人员持有高空作业证。
(五)其他说明
1.维护保养技术要求(附件二)中需更换的包括但不限于初、中、高过滤器、耗材、配件等均由维保单位免费提供。
2.单价在400元(含400元)以内及特定的设备、材料、配件等(详见附件3)均由维保单位承担,医院不另支付费用。
3.维修如需更换单价400元以上的设备、配件等费用由医院承担或由医院自行购买,维保单位免费更换。
三、维保单位资格要求
参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四、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参与市场调查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详见附件内容)
(一)报价表,所有相关产品以人民币报价(包含服务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二)供应商提供的证件: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需年审合格);
2.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业务员的授权委托书;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业务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公司给业务代表缴纳近期的社保证明或提供其他相应说明;
4.依法缴纳税收或其他相应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驻场人员相关资质证件;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打印查询结果并盖公章);
7.提供资格承诺函、廉洁销售承诺、及时配送承诺、应急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服务承诺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报名。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四)其他和本项目相关的资料。
以上资料必须为原件或复印件(A4)加盖鲜章,根据提供资料顺序制作资料目录,以标书形式用拉杆夹整理并密封。报名资料内容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资料,审核完成后须提供与正本一致的PDF扫描件。
六、相关说明
报名单位须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我院采购项目的竞争。
七、联系方式
项目内容咨询:基建与机电管理部,曾老师(0753-2336101)
报名资料咨询:采购办,钟老师(0753-2336961)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6日17:00(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13号梅州市中医医院A栋519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梅州市区以外供应商可邮寄报名材料(邮寄前请先电话联系:0753-2336961或添加微信号:sweetwaterfish)。
(三)报名单位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内、指定的地点送达报名材料,书面材料加盖单位鲜章,如果相关报名单位因为递交材料的地点发生错误,或已超过报名截止有效期内的,将被视为无效。具体现场调查时间及地点视报名情况电话/信息通知。
望见公告者相互转告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