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中医医院制剂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场勘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1 10:12:41  来源:  浏览次数:

一、项目概况

制剂中心建筑建于20年前,已委托相关机构对建筑物进行结构安全和抗震性能鉴定

二、项目名称

梅州市中医医院制剂中心建设(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服务整体要求

1.根据结构安全和抗震性能鉴定和制剂中心工艺流程和生产环境的流程,现组织专家论证,进行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书面形式提交论证报告;

2.报名单位需先到现场勘察;

3.此次勘察不支付任何费用,自愿为原则。

四、参加现场勘踏供应商条件

参考: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五、其他条件

1.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注册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参与现场勘踏的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料

届时请合格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一)报价表。

(二)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四)可提供近两年相关服务业绩。

以上资料必须为原件或复印件(A4)加盖鲜章,内容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资料。报名资料审核完成后提供PDF扫描件。

七、相关说明

报名单位须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我院采购项目的竞争。

八、联系方式

基建与机电管理部,肖老师(0753-2336101)

 

九、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日17时(北京时间)

(二)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日17时(北京时间)

(三)报名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13号梅州市中医医院A栋613基建与机电管理部。梅州市区以外供应商可邮寄报名材料(邮寄请前先电话联系:0753-2336101)。

(四)报名单位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内、指定的地点送达报名材料,书面材料加盖单位鲜章,如果相关报名单位因为递交材料的地点发生错误,或已超过报名截止有效期内的,将被视为无效。

望见公告者相互转告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