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中医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2-24 00:00:00  来源:信息管理员  浏览次数:

为完善对进修人员的管理,规范进修人员招生、带教、临床实践和考核工作,提高进修人员的学习质量,请拟申请到我院的进修人员认真阅读《梅州市中医医院进修人员须知》,按有关程序进行进修申请。

一、进修人员招收

(一)招收条件

 1、政治思想正确,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不接收孕妇进修),具备专业理论基础和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2、进修临床专业的人员,硕士以上学历者,须具有拟进修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本科学历者,须具有拟进修专业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大专学历者,须具有拟进修专业四年以上工作经历。

3、进修护理专业的人员,本科以上学历者,须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大专学历者,须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中专学历者,须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4、进修医技专业的人员,本科以上学历者,须具有拟进修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大专学历者,须具有拟进修专业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中专学历者,须具有拟进修专业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5、凡申请进修的人员须取得相关的(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注册证书

(二)进修时间

1、申请进修医、药、技专业的人员,原则上进修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以上。

2、申请进修护理专业的,进修时间最低须达到一个月。

(三)申请程序

1、凡申请到我院进修的人员应到我院科教科领取或我院官网下载《进修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所填内容必须工整、真实,如发现不实情况,将不予受理。

2、所有申请进修的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另外,医师类人员提供《执业医师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类人员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技类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以上材料须现场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经院领导和进修主管部门审核,符合进修条件的将以电话通知录取和进修报到时间。

4、凡县(市、区)级中医医院人员到我院进修,免除进修费用。

(四)报到程序

1、进修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准时来我院科教科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如不来函(电)说明理由,不再保留进修资格。进修资格不得转让,一经发现,取消进修资格并向申请人单位通报。

2、进修人员报到时须到我院科教科领取《进修接收函》,并到我院财务部一次性缴交进修费用,再到科教科办理相关进修手续及领取《入科通知》。

二、进修人员考核

1、我院对进修人员教学实施进修人员带教导师负责制。进修生进修计划的落实、科室内管理、医疗(护理)行为的规范等,由带教老师负主要责任,科室领导负领导责任。

2、进修人员来院后,应积极参加科室和医院安排的进修人员课程及业务学习,对不服从安排者,终止进修,不发《学习证明》。

3、所有进修人员在转科或结业前需认真做好自我鉴定,交所在科室教学秘书考核,办理结业手续时由科教科作医院鉴定并加盖公章。

4、在院进修期间能按医院要求完成进修计划的,进修时间达半年以上人员,由科教科颁发《学习证明》。

三、进修人员管理

(一)组织管理

1、进修人员在院进修期间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医院及科室组织的各项业务和政治学习,服从医院及所在科室的管理。

 2、进修期间,应服从科室的轮转安排,不得随意调换学习专业。有特殊情况需调换者,须有原单位公函,经科主任、科教科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调换。

3、上班期间必须统一穿着工作服、佩戴胸卡,不留披肩发,不留长指甲,不穿响底鞋,不佩戴首饰,遵守岗位行为规范。

4、进修六个月以上者颁发《学习证明》。

(二)医疗要求

1、遵守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诊疗技术操作常规。

2、处方、检查申请单书写须严格按照三甲医院标准书写,必须签名。

3、病历书写严格按《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

4、严格执行药物使用规范及公费医疗、医保管理规定。

5、不得代替本院医师参加科室的专科门诊,不得独立值急诊班,不得单独到别的科室会诊及处理病人。

6、进修人员作特殊检查、技术操作或手术,应在带教导师指导下进行。

7、遵守输血管理规定、欠费病人的用药原则和出院处理方法,以及相关部门对贵重检查、自费药物的要求等规定。

8、住院病人请其他专业会诊的申请单须有科室主任的签名。

9、病人死亡须告知家人做尸解的意义,并签署尸解同意书,不同意者需在病程记录上签名。

10、进修人员不得给本院职工开药、开检查申请单和病假单等。

11、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所发生的医疗纠纷、事故,经鉴定,属指导不当造成的,带教导师应负直接的带教责任,并按医院医疗纠纷处理规定,与进修人员各承担一半责任。如进修人员发生的医疗(护理)纠纷、事故是因进修人员本人擅自行  为引起的,由进修人员本人负责,进修人员导师不负任何责任。

12、进修人员因引发医疗纠纷等原因中止进修者,一律不退进修费用,不发《学习证明》。

(三)医德医风

1、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广东省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实施细则》,严守职业道德、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全心全意为病人解除病痛为己任。

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保护病人的隐私和秘密,杜绝对病人冷、硬、顶、拖、推的恶习,对病人应一视同仁,做到五心(检查细心、治疗专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使病人及家属放心)。

3、严格遵守卫生部《关于严禁向患者收取红包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严肃医纪、廉洁行医,不以医疗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接受病人的钱物,不收受红包和药品回扣。珍惜自己人格、国格,维护医院声誉及白衣天使的尊严。

4、凡在我院进修期间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核实,除按有关法规处理外,立即终止在我院进修学习,违法违纪情况由我院直接通报原单位。

(四)组织纪律

1、在规定的进修期限内,不得随意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结束,如有特殊情况,需持选送单位公函,到科教科办理延长或提前结束手续。中途因故结束进修,进修费用不予退回、不做鉴定、不发《学习证明》。

2、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年休假,不能因晋升、考试、学习、会议或单位人手不够等原因请假。遇法定节假日,应服从科室的工作安排。补休者,须经科主任同意方能离开。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离院者,凭选送单位证明,经科主任、护士长同 意,科教科批准后才能离开。病假凭我院门诊专科医生证明,就地休息,特殊情况,经科室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回原单位休息。

3、进修人员不得私藏、携走我院病历、X光片、病理切片、血片、工作服及书籍等公共物品。违反规定者,终止进修并追究赔偿责任。凡损坏医疗器材、医疗用品、资料等,一律按本院规定赔偿。

4、进修期间累计事假超过半个月或病假超过一个月,即终止进修,不写鉴定,不退进修费用、不发《学习证明》。无论病、事假耽误的进修时间,一律不予补回。

5、进修结束前一周,做好自我鉴定交科室,离院前1天到科教科办理离院手续,按期离院,不能以积休的形式连续休息提前离院。不办妥离院手续,不予寄出进修鉴定表,不发《学习证明》。

(五)相关费用

进修人员费用在必要时将考虑市场价格变动因素或参照同等次医院收费价格作出变动。

四、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梅州市中医医院科教科。
 

附件:

 1、 《梅州市中医医院进修申请表(医、药、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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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中医医院进修申请表(医、药、技专业)》

2、《梅州市中医医院进修申请表(护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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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中医医院进修申请表(护理专业)》

 

                                                                                  梅州市中医医院科教科
                                                                                                                            2016年11月17日